各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本学期研究生学位信息填报、核对工作于6月6-17日进行。此项工作事关研究生的学位数据准确上报,请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填报学位相关信息,避免错报、漏报而影响以后学位认证。现在将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本学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含同等学力学生。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时间要求,通知所有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进行填报。
二、填报流程
1.学校发布通知,明确填报要求。(6月6日)
所有毕业预授予学位的研究生根据填报要求,认真填写附件1《硕士研究生学位信息数据填报表》电子版交至各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做好组织数据填报与汇总。(6月6日-17日)
3.请各培养单位于6月17日下午17:00前将汇总表以“培养单位”命名,如“**学院2024届毕业研究生学位信息汇总表”发至学位办。
3.学位办核对收到的数据,向培养单位反馈。(6月18日-20日)
4.研究生到培养单位现场核对数据并签字。(6月20日-22日)
5.培养单位向学位办报送数据与核对签字材料。(6月22日前)
三、填报注意事项
(附件1表中需要填写的内容)
1.学位类别码、学位类别:参考附件2《学位信息数据报送代码表》
2.考生号、学位证书编码:不填写。
3.获学位日期:统一填写“20240630”。
4.导师姓名:多位指导老师,用中文或英文分号分隔。
5.论文类型:参考附件2《学位信息数据报送代码表》。
6.论文关键词:3-5个关键词,每个关键词之间用中文或英文分号分隔开。
7.论文选题来源:参考附件2《学位信息数据报送代码表》。
8.论文研究方向:最多可填2个方向,用中文或英文分号分隔。
9.论文撰写语种:参考附件2《学位信息数据报送代码表》。
学位办将以此学位信息填报数据为依据打印学位证书和向国家进行学位信息备案之用,学位信息一经上传国家平台,如发现错误将无法进行信息修改,请各单位和各位同学一定确保填报的学位信息准确无误。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