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湖北医药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7 点击量:

各培养单位、各位导师及2024届应届毕业研究生:

为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质量,提升我校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水平,充分发掘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优秀成果,为湖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评选做好准备,根据《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对我校2024年度研究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年度拟获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原则

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指标分配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学硕优秀学位论文数不超过当年学硕学位论文数的15%,专硕优秀学位论文数不超过当年专硕学位论文数的10%。临床学硕(1002)和临床专硕(1051)优秀学位论文在学院推荐基础上,由学校复审后确定。

各学院推荐指标如下:

学院及学位点

申请学位人数(人)

比例(%)

推荐名额(人)

优秀论文数(篇)

基础医学院(基础学硕1001)

39

15%

6

6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医学技术学硕1010)

13

2

2

第一临床学院(临床学硕1002)

8

1

2

第二临床学院(临床学硕1002)

2

1

第三临床学院(临床学硕1002)

3

1

第四临床学院(临床学硕1002)

2

1

第一临床学院(临床专硕1051)

84

10%

8

29

第二临床学院(临床专硕1051)

29

3

第三临床学院(临床专硕1051)

61

6

第四临床学院(临床专硕1051)

44

4

第五临床学院(临床专硕1051)

25

3

北大深圳(临床专硕1051)

8

1

恩施(临床专硕1051)

6

1

武汉第四(临床专硕1051)

1

1

武汉中心(临床专硕1051)

10

1

省妇幼(临床专硕1051)

14

1

护理学院(护理专硕1054)

32

3

3

药学院(药学专硕1055)

19

2

2

口腔医学院(口腔专硕1052)

38

4

4

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公卫专硕1053)

37

4

4

四、评选程序

1、各培养单位组织申报(6月7日-6月12日)

符合条件的学位论文作者或指导老师向所在培养单位申报,填写《湖北医药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书》,向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学位论文定稿及定稿盲审版本(均为PDF格式)。

2、学位评定分委会评审、公示(6月12日-6月16日)

学位评定分委会对申报者学位论文评议,确定所推荐的学位论文及排序。推荐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结果报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

3、学校专家组复审(6月19日-6月21日)

研究生院聘请专家对临床学硕(1002)和临床专硕(1051)学位点学院推荐的学位论文进行复评,确定排序及优秀学位论文名单。

4、公布评选结果(6月27日)

全校评选结果通过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若湖北省本年度启动省级优秀毕业生论文评选工作,学校后期将根据省里下达指标,择优推荐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参选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五、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

学校研究生院向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奖金具体额度如下:

1、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导师和研究生各奖励 800元;

2、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导师和研究生各奖励 1000元,湖北省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和学校奖励不累计计算。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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