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2年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6 点击量: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是一项严肃、重要的工作,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必要过程,为了规范高效完成此项工作,根据《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规定》,结合目前学校实际情况,就有关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2年6月5日前各培养单位须完成研究生答辩工作。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专家由研究生导师组成,一般为5或7名,其中3名需为正高职称专家,至少2名为校外单位专家(鼓励本领域知名专家或教指委委员参与毕业答辩),跨学科专家1人,答辩研究生导师不做委员。

学术学位研究生答辩委员必须为博士,具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委员必须具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委员会应设秘书1人,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责任心强、办事认真的研究生学历人员担任,负责答辩议程拟定,答辩准备材料核查,答辩记录人员安排、论文评语整理、答辩决议书起草等工作。

三、答辩形式

2022年度答辩工作可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应设立主会场,本单位的专家和答辩研究生统一在主会场参加答辩,外单位的专家不能到现场的,可通过线上进行答辩,专家签字可采用“授权书”、电子签名或者线上签字后附页形式进行。答辩的整个过程需录屏留档。

四、答辩程序

1.提交答辩申请

成绩合格、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要求且学位论文通过查重和盲审的研究生,在正式答辩前填写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答辩信息表,并同时向学院提交已发表论文复印材料作为个人申请硕士学位的审查材料。

2.审核答辩资格

培养单位需审核研究生发表论文材料、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将研究生答辩信息进行汇总,并提交研究生院。对于拟聘请专家不符合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的,培养单位应将申请驳回。研究生院在培养单位签章的基础上加盖研究生院公章,留档。

3.开展预答辩

在正式答辩前,研究生须完成预答辩。预答辩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导师必须参与。预答辩过程中,研究生须认真填写附件3: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预答辩的目的:(1)预审学位论文、讲演ppt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优化;(2)对答辩进行彩排与演练,以便在正式答辩中取得更好效果。

4.正式答辩

为了学校及时掌握研究生答辩进度及情况,5月20日前学院须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研究生答辩信息汇总表》。研究生院通过门户网站,各学院通过海报等形式对研究生毕业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注意事项

1.明确任务分工

2.做好资格审核

各培养单位应按要求在5月10日前完成应届毕业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重点做好研究生发表论文统计工作。对于学分和绩点不达要求的研究生,不允许参加毕业答辩。

3.重视答辩实施

(1)做好答辩安排。包括:专家邀请、会议通知、议程设计、材料准备、设备调试等;

(2)备齐答辩材料。包括《硕士学位申请表》《答辩议程》《答辩决议模板》《开题答辩评分表》等;

(3)重视氛围营造。包括信息公示、人员着装、会场布置、会议节奏把控等;

(4)做好档案留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工作、采相和档案留存。

具体工作细节可参考附件4:《学位论文开题、答辩要求.ppt》。

4.开好学位会议

各培养单位应在6月10日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研究生授位资格,二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形成的决议(附件5: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模板.doc)与附件6:《研究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电子档+纸质档加盖学院公章)应在6月10日下班前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注: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授位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另行通知。

六、其他

为了高效利用高水平校外专家资源,鼓励2022级研究生开题与2022届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同步进行。2022级研究生开题,需通过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开题数据信息。由于2022届研究生培养过程信息未录入系统,毕业答辩申请无法通过系统提交,本年度应届毕业生答辩沿用提交纸质申请方式进行。开题与答辩相关表格见附件7:开题、答辩相关表格

在答辩过程中,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电话咨询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719-8878351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2021年5月6日

联系电话:0719-8878051 Email:yjsy@hb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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