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我校2022年、2023年关于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部分项目已临近(到达)结题时间,或项目周期进展过半(附件1),现将结题/中期考核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4月30日前
二、工作流程
1. 4月25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或附件3-《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考核报告书》,经项目监管人(导师)审核签字,交给所属培养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审定;
2. 4月30日前,各单位以学院/医院为单位,统一交至研究生院1604办公室,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对符合结题标准者,发放结题凭证。
三、其他事项
1. 若涉及减少研究内容、更改实施计划、或延长结题期限的,项目负责人应向研究生院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填写附件4-《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由导师负责安排新的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继续推进。
2. 如项目负责人欲中断项目研究,应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经批准中止研究的,须办理项目中止手续(填写附件5《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终止申请表》)。项目中止后,项目负责人需退还剩余资助经费。未能及时开展研究,或擅自中止研究的,需退还全部资助经费。
3. 项目未能如期有效推进的,在下一年度创新项目立项时酌情扣减其团队的项目数。
四、附件
附件1-2024年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拟结题和中期考核项目一览表
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3-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考核报告书
附件4-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附件5-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终止申请表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