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湖北医药学院2024年硕士生导师遴选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3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发展,拟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各学科/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导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详见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生导师遴选条件

二、材料内容

1.申请人需填写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综合情况一览表》,表中所有成果指近三年来的科研成果,计算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2023年12月,下同。另需填写提交附件4《导师简介模板》(代表性成果可不受近三年时间限制)、附件5《湖北医药学院申报硕士生导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2.各二级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管理责任,申请者本人负全责,经他人举报查实或研究生院审核发现申请人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申请人当年申报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我校硕士生导师申请。

三、时间安排

1.2024年1月3日-2024年2月29日

(1)学校下发通知开展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递交至所属学院/单位(具体见下表;各学院/单位可自行确定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材料清单如下:

纸质版材料:附件2《申请表》一份、附件3《综合情况一览表》一份,需打印并由本人和相关人员签字。附件9《师德专项考核鉴定表》需由申请人所在党支部书记和分党委书记签字。

电子版材料:附件2《申请表》、附件3《综合情况一览表》、附件4《导师简介》、附件5《基本情况一览表》。

(2)材料汇总后,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校外基地召开学术委员会或院务会),讨论通过并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相关申报材料在2月29日前报研究生院,材料清单如下:

纸质版材料清单:符合条件人员的附件2、附件3、附件5、附件6(汇总所有符合条件人员信息,加盖所在培养单位行政章)、附件9。

电子版材料清单:符合条件人员的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

2.2024年3月1日-3月11日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复查。

3.2024年3月

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产生我校2024年遴选的硕士生导师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

五、校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联 系 人:刘琴、陈旭 0719-8878351

六、相关附件可点击此处下载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二○二四年一月三日

联系电话:0719-8878051 Email:yjsy@hbmu.edu.cn
版权所有:湖北省十堰市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邮编:(4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