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规范

关于调整我校硕士学位论文封面格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6 点击量:

各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我校在制定《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印刷基本格式要求》时,为了追求全校论文封面的统一性,未对学硕研究生和专硕研究生做特别区分。

2022年,各培养单位在组织答辩过程中,有国家相关学科重要专家对我校研究生论文封面提出建议:建议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论文格式要求,在封面明确标注、区分研究生类别。

研究生院对专家建议进行研讨,决定对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做出以下调整,请各位按照要求整改:

1.在“湖北医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下方,加“(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字样;

2.对于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将“研究方向”改为“研究领域”。封面样式见附件。

请各位毕业研究生对纸制版本与电子版论文做相应调整,特此通知。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2022年6月16日

联系电话:0719-8878051 Email:yjsy@hbmu.edu.cn
版权所有:湖北省十堰市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邮编:(4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