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2级同等学力研究生第二阶段培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8 点击量:

2022年秋季学期通过学校课程学习的同等学力研究生即将进入第二阶段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课程成绩查询

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查看课程成绩(60分及格),操作方法见附件1

二、报名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及专业综合考试

对于2022年未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或专业综合考试的考生(成绩<60分),可在2023年再次报名补考。

2023年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及专业综合考试报名和成绩查询网站:https://tdxl.neea.edu.cn

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3月26日,申请人须在此期间完成考试报名和缴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资格无效。

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5月15日-21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

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

附通知原文《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detail000000-2-981.html

考试大纲下载:https://tdxl.neea.edu.cn

三、导师双选

可登陆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导师信息,或自行联系确定导师。考生所选的导师必须是我校聘任的硕士研究生指导老师。网址:https://yjsy.hbmu.edu.cn/dsgz/dsfc.htm;

考生填写《同等学力研究生导师双选志愿表》(附件2),由导师在“导师签字”栏签字,经我校附属医院(基地)教学办或科教科(部)盖章(非附属医院的盖章无效)后上交。

注意:第一、二、三、四、五临床学院和国药东风口腔医院的考生将导师签字后的志愿表交到所属医院科教科(部),由科教部统一移交学校研究生院;十堰市妇幼保健院考生将盖完章的志愿表邮件至学校研究生院(陈老师,0719-8878351,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楼1604室,建议用顺丰)。

各位考生请确保317日前将《同等学力研究生导师双选志愿表》(附件2)按上述要求上交到指定地点,逾期未上交且未提交延期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择导师资格,顺延至下一年。

四、学位论文开题

已上交《同等学力研究生导师双选志愿表》的考生,可同导师商讨课题研究方向,并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研究生开题工作的通知》(https://yjsy.hbmu.edu.cn/info/1104/4097.htm),开展学位论文相关研究工作。不计划在今年进行开题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计划,在5年内(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和答辩工作,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学位论文开题和答辩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费。

五、联系方式

招生办联系电话:0719-8878051

培养科联系电话:0719-8878351

学位办联系电话:0719-8878351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3月8日

联系电话:0719-8878051 Email:yjsy@hb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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