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1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课程学习是培养研究生学术和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和基础,是提升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学校拟开展2024年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参选课程需为已(或拟)列入培养方案的课程,优先从《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范畴中选择。

2.在教学团队、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等方面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和可推广性;应兼顾经典理论和研究前沿、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学科基础和交叉融合、技术突破和产业进步。

3.参选教学团队注重师德师风,在教学中自觉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课程应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把课程思政与专业知识有机融合,教学内容不得包含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二、立项程序

1.课程负责人组织团队成员填写《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式六份);

2.开课单位进行初评后择优推荐,于1月10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科,每个承担课程学院推荐课程不超过3门或开设课程门数的30%;

3.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建设的课程;

4.通过评审的课程经公示后立项建设。

、项目管理

1.项目实行课程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共同负责制。课程负责人做好教学团队成员的协调沟通与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课程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建设指导与督导。

2.项目管理实行过程评估制。中期检查在建设周期达到一半时间时进行,结题验收在项目建设周期完成时进行。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随堂听课、研究生评教和集中会评。

四、其他

1.立项或验收的校级精品示范课程方能具有省级和国家级优质课程的申报资格,并需建成在线课程。已在学堂在线上线运行的课程可直接认定为2023年度校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

2.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积极鼓励、认真组织本单位老师参与申报。

五、附件

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zip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联系电话:0719-8878051 Email:yjsy@hb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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