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9 点击量:

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等文件要求,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发展,拟组织申报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课题申请者应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实力,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造研究条件的能力。课题研究队伍应尽可能实行一线教育管理者、专家学者、研究生导师的有机结合。

2.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限报1项教学研究项目,最多参加1项课题的研究;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课题的研究。

时间安排

1.2024年12月9日-2025年2月26日

选题范围可结合(但不局限于)《研究生教研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选择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基础性问题,自拟题目进行研究。申请者应填写《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阐明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相关内容,并于2月26日前将《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版1份和Word电子版递交至所属培养单位。

2.2025年2月27日-3月6日

各培养单位汇总审核,填写《湖北医药学院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并于3月6日前将湖北医药学院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和申请人的立项申请书纸质版、电子版交研究生院。

3.2025年3月7日-3月17日

项目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类别和资助额度。

4.2025年3月18日-3月31日

立项公示。

、项目管理

1.项目支持成果需统一标注“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成果须以“湖北医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2.获批立项的项目,按计划任务书开展研究工作。研究生院组织课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学术交流,课题组应提交相应报告及课题研究成果。

3.项目周期2年,研究计划实施中,若涉及减少研究内容、更改实施计划,提前结题或延长结题期限,项目负责人应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报告。

4.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如期提交结题报告,并附上相关研究成果,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对项目完成质量好的课题组成员下一轮给予优先支持。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科,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楼1604室。

联系人:李贞 联系电话:0719-8878351

附件1-研究生教研项目课题指南

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3-湖北医药学院2025年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汇总表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9日

联系电话:0719-8878051 Email:yjsy@hb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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