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建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4 点击量: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切实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培养质量,拟建设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案例来源及要求

1.案例必须是来自各专业实践基地(包括各附属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药学实践基地等)实际工作中的真实案例,无学术争议,并且适合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学习和考核),重点培育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采集必须符合伦理准则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案例编写规范和相关要求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案例编写标准为参照(https://case.cdgdc.edu.cn/case/enterCaseCenter.do)(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病例录入软件见附件);生物与医药案例编写标准参考http://meng.tsinghua.edu.cn/xxfb/tzgg/2608.htm附件一《关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案例库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医学技术、应用心理案例编写标准请学位点参见各教指委要求自行拟定。

3.临床医学每个培养单位需推荐案例不少于10个;其他专业学位案例库入库案例不少于10个。

4.已发表的案例可按照要求修改后纳入案例库。

  二、组织实施

  1.案例征集工作由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临床医学专业由各附属医院负责。

  2.各培养单位可结合实际,组建案例采集团队,确保入库案例质量。研究生导师应积极参与案例采集工作。

3.入库案例评选。入库案例由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推荐产生,1215日前完成并推荐至研究生院。

三、其他

案例教学工作是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案例库建设是学院和导师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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