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发展,拟在全校范围内遴选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技术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公共卫生、公共管理、应用心理、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详见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生导师遴选条件
二、材料内容
1.申请人需填写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综合情况一览表》,表中所有成果指近三年来的科研成果,计算起止时间为 2019年1月-2022年1月,下同。另需提供附件4《导师简介模板》,代表性成果可不受近三年时间限制。
2.各二级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管理责任,申请者本人负全责,经他人举报查实或研究生院审核发现申请人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申请人当年申报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我校硕士生导师申请。
三、时间安排
1.2022年1月18日-2月25日
(1)学校下发通知开展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各学院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在2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递交至所属学院,材料清单如下:
纸质版材料清单:附件2《申请表》一份,填写前请务必阅读申请表内页中的填写说明;附件3《综合情况一览表》一份,需打印并由本人签字。
电子版材料清单:附件2《申请表》、附件3《综合情况一览表》、附件4《导师简介》、附件5《基本情况一览表》。
注意:申请基础医学、实验肿瘤学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的个人材料交基础医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申请护理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个人材料交护理学院教学办公室;申请药学、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个人材料交药学院教学办公室;申请临床医学学术或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个人材料交到对应附属医院/基地的教学科研办公室;申请公共卫生/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临床营养学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的个人材料交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教学办公室;申请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个人材料交口腔医学院教学办公室;申请医学技术、生殖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的个人材料交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申请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个人材料交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办公室。我校聘任的校外人才个人申请材料交到对应的聘用学院;与我校有合作关系的高校或企事业单位专家参加我校导师遴选,合作单位可将审核合格的材料汇总后直接交到校研究生院。
(2)各二级单位收材料建议截止时间为2月25日,材料汇总后,各二级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校外基地召开学术委员会或院务会),讨论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相关申报材料在3月4日前报研究生院,材料清单如下:
纸质版材料清单:①符合条件人员所提交的附件2、附件3;②包含所有符合条件人员信息,同时加盖所在学院或附院行政章的附件5、附件6。
电子版材料清单:①包含所有符合条件人员信息的附件5、附件6。
2. 2022年3月4日-3月11日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复查。
3. 2021年3月
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产生我校2022年遴选的硕士生导师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
五、校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联 系 人:刘琴、陈旭 0719-8878351
六、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生导师遴选条件
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3: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综合情况一览表
附件4:导师简介模板
附件5:湖北医药学院申报硕士生导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6: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生导师申报综合情况审核汇总表
附件7:相关二级学科目录及代码
附件8:2020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九版)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二○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