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湖北医药学院论文答辩组织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7 点击量: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是一项严肃、重要的工作,为了规范该项工作,根据当前研究生管理实际情况,对我校研究生答辩组织,信息公示及信息报送工作作以下安排,请各培养单位按要求执行。

一、做好答辩组织和审批

1.把握答辩进程。各培养单位要根据学校时间节点,及时督导各科室组建答辩委员会,第一时间做好答辩信息汇总工作,保证学院答辩工作在学校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

2.开展答辩培训。注意营造氛围,要结合往年学位论文答辩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2022年答辩秘书和研究生群体做好答辩培训工作。帮助秘书和参加答辩的研究生明确责任,理顺答辩流程,弄清答辩注意事项。

3.完成答辩审批。对不符合学校答辩委员会组织要求的答辩申请及时驳回并指导整改,以保证答辩质量不打折扣。研究生开题和答辩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收集、审批,最终到研究生院统一盖章

二、做好答辩公示与督导

1.及时公示信息。按要求通过网站、海报(建议学院、科教楼、食堂张贴栏中各贴一张)等形式公示答辩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吸引对答辩感兴趣的研究生及同行人员参与研究生毕业答辩。

2.做好答辩督导。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应该做好答辩督导工作,做好答辩抽查和巡查,同时安排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们进行研究生的答辩督导,并填写《研究生培养过程质控工作簿》。

三.做好服务与信息报送

1.做好答辩服务。提高服务意识,及时了解各科室及答辩小组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场地、设备、操作层面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协助解决,以保证答辩顺利开展。

2.做好信息报送。及时将研究生答辩汇总信息(5月20日须统一提交)及答辩结果报送给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保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顺利召开,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联系电话:0719-8878051 Email:yjsy@hbmu.edu.cn
版权所有:湖北省十堰市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邮编:(4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