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4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我校2021年、2022年关于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部分项目已临近(到达)结题时间,或项目周期进展过半(附件1),现将结题/中期考核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4月28日前

二、工作流程

1. 4月26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或附件3-《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考核报告书》,经项目监管人(导师)审核签字,交给所属培养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审定;

2. 4月28日前,各单位以学院/医院为单位,统一交至研究生院1604办公室,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对符合结题标准者,发放结题凭证。

三、其他事项

1.若涉及减少研究内容、更改实施计划、或延长结题期限的,项目负责人应向研究生院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填写附件4-《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由导师负责安排新的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继续推进。

2.如项目负责人欲中断项目研究,应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经批准中止研究的,须办理项目中止手续(填写附件5《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终止申请表》)。项目中止后,项目负责人需退还剩余资助经费。未能及时开展研究,或擅自中止研究的,需退还全部资助经费。

3.项目未能如期有效推进的,在下一年度创新项目立项时酌情扣减其团队的项目数。

四、附件详情

附件1-2023年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拟结题和中期考核项目一览表

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3-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考核报告书

附件4-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附件5-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终止申请表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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