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考生: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将调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剂复试方式
调剂考生复试,结合学科(专业)特点采用不同的复试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现场复试的调剂专业:
1002临床医学、1051临床医学、1052口腔医学、1058医学技术、1055药学、0860生物与医药
2.网络远程复试的调剂专业:
0778基础医学、1001基础医学、1053公共卫生、0454应用心理、1252公共管理
有关学院和专业的缺额情况(含专业方向缺额数)、分数线要求详见“研招网”调剂系统,以系统公布数据为准。
二、调剂复试时间
调剂复试时间在4月11日开始,(各学科/专业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和钉钉群消息)。
三、考生网上报到、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所有考生使用钉钉APP完成网上报到、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一)下载注册钉钉APP。研究生院将通过钉钉APP导入考生在研招网报考时所填报的手机号,向各位考生发出短信邀请,考生接受邀请后请尽快安装钉钉APP,并用研招网报考时所填报的手机号进行注册、登录,同时完成钉钉APP的实名认证。
(二)身份核验。按照钉钉群管理员通知进行人脸识别及人证比对。
(三)资格审查。考生根据《湖北医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http://yjsy.hbmu.edu.cn/info/1064/4489.htm),根据自己所属的考生类别,准备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体检报告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按照钉钉群管理员通知进行资料上传和网上资格审查。
所有调剂考生请仔细阅读《湖北医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yjsy.hbmu.edu.cn/info/1071/4302.htm)、《湖北医药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上研究生招生考试接收调剂需求》(http://yjsy.hbmu.edu.cn/info/1064/4497.htm)各专业调剂招生的要求,资格审核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四、缴纳复试费用
所有考生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缴纳复试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系统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12:00,逾期未通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费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复试。
五、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调剂专业考生参加模拟测试
为保证线上复试工作平稳进行,研究生院在复试前会进行随机分组,面试分组确定后,考生可以登录钉钉APP查看所在的面试组钉钉群。考生在该群仅能接收工作秘书的通知和视频会议连线,并可以向群主(即工作秘书)发钉钉消息。秘书会至少提前一天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与考生进行视频测试。
说明:采用现场复试的调剂专业考生不参加模拟测试
六、考生正式复试
(一)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正式复试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完成,考生端采用“双机位”,可采用“笔记本电脑(下载最新版Chrome浏览器,并登录网页版面试系统)+手机(下载最新版学信网APP并登录)”或“手机(下载最新版Chrome浏览器,并登录网页版面试系统)+手机(下载最新版学信网APP并登录)”的形式进行。请考生确认自己的设备是否符合远程面试有关要求,并按照钉钉群管理员通知做好相关材料准备。
远程面试系统设备要求、软件下载及指南(https://bm.chsi.com.cn/ycms/stu/ms/ali/czzn)
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考生复试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考生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面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2.考生身份核验
考生登录后,账号需进行实人验证,请按照系统提示完成。
3.复试
考官通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向考生发起面试“邀请”。
使用电脑端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内点击【接受】即可进入视频面试。
使用手机端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内点击【接受】后,系统自动跳转到学信网APP,视频面试在学信网APP中进行。使用手机端的考生请提前安装学信网APP并登陆个人学信网账户。
面试过程中,考官会发送考题,并在视频中通知考生查看考题,考生需点击【刷新考题】查看考题详情。
面试完成时,由考官主动结束,考生端提示“面试已结束”,考生点击“确认”后退出考场。
(二)现场复试的考生:提前规划到校路线及出行方式,按钉钉群管理员及研究生院官网通知时间准时到场参加线下复试。
七、注意事项
(一)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二)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候考期间应当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查验、管理,遵从考试指令。若参加复试确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招生学院复试工作人员或研究生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三)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考试前务必保持手机电量充足,避免因停电或手机电量不足影响考试。手机需退出除考试APP之外的其他应用程序,例如微信、QQ、录屏录音、闹钟、音乐、视频等,避免在考试过程中被干扰。建议考前重启手机,清理内存。同时,保持钉钉APP在线,确保及时接收相关通知。
(四)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考试期间,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中途不得离场;不得手持手机进行考试,请配备手机架并调试至合适位置;不得使用蓝牙耳机或外接耳机;不得接听电话;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佩戴耳饰、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
(五)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如在考试时因误操作、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需第一时间联系招生学院复试工作人员(即钉钉群内通知复试工作的管理人员)。
(六)考试诚信: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