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学科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30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方案,加强目标任务管理与经费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学校启动2021年度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学科建设专项项目资金安排基本原则

1.整体谋划,分批立项

2021年学科建设专项项目优先用于支持人才培养、学科团队、创新水平、学科条件所涉及的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及博士立项建设学科有关的建设项目。

2.统筹推进,精准建设

项目承担单位应着眼于双一流学科建设、博士立项建设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等,形成标志性成果,统筹做好项目计划,对照规划目标任务差距,精准建设。

3.集中投入,绩效考核。

建设项目采取相对集中方式投入项目资金,同时突出绩效导向,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确保建设项目应具备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建设成效可进行量化考核验收。请各学院负责人参考发展规划处《2021年二级学院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部分,提出明确的项目建设计划和预期成果,项目建设内容要可行,经费使用计划要明确,预期成果形式要可考核。

二、项目经费与管理

1.学科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期限为一年,在11月之前执行完毕,不能跨年结转。学院经费额度暂时按照2020年额度申报并对子项目排序,待省拨经费下达后再酌情增减。

2.学院负责人是学院学科建设项目总负责人,学院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均要求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明确各子项目建设内容及负责人。学校依据学院上报《项目任务书》,在年底进行项目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

3.学科建设专项项目经费的使用计划要见人见事,明确具体,作为项目经费核销的直接依据,项目预算计划之外的经费将不予核销。经费的使用和报销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工作安排

各单位认真分析项目建设内容,填写《湖北医药学院“十四五“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件),每个学院只填写一份,于2021年5月中旬将电子版发送至839167313@qq.com,确认无误后,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交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719-8878351,13986913700。

特此通知。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附件:项目任务书.zip

相关链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2209/t20220914_660828.html

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年):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yjss_xwgl/moe_818/202009/t20200930_492604.html

ESI期刊列表:https://yjsy.hbmu.edu.cn/info/1119/35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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